以撒的榜样
敬畏上帝的人与不敬畏上帝的人结合,是不会没有危险的。“二人若不同心,岂能同行呢?” 阿摩司书3:3 婚姻的幸福和成功,有赖乎双方的同心联合;信主的和不信主的人之间,在嗜好,心情和志向上都是根本不同的。他们是在事奉两个彼此不能和谐的主。无论一个人的节操是多么纯洁正确,但他那个不信主之配偶的影响,总有引诱他离弃上帝的趋势。MYP 464.1
那在悔改之前已经结了婚的人,于悔改之后,夫妻在宗教信仰上虽然有很大的距离,但信主的人对忠于他的配偶有更大的责任;可是他应把上帝的吩咐放在任何地上亲族关系之上,即使他遭受试炼和逼迫,也应该如此。信主的丈夫或妻子的这种忠贞,再加上仁爱和温柔的态度,可能有感化力来争取那不信主的配偶。但是基督徒与不信主的人结婚乃是圣经所禁止的。主的指示是:“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,不要同负一轭。” 哥林多后书6:14MYP 464.2
以撒很蒙上帝的重视,成了使世人得福之应许的继承者;然而当他父亲安排老练而敬畏上帝的仆人去为他拣选一个妻子时,他虽然已经四十多岁,还是顺从他父亲的旨意。 圣经描述他婚姻的结果,乃是家庭幸福的一幅相爱美满的景象:“以撒便领利百加进了他母亲撒拉的帐棚,娶了她为妻;并且爱她,以撒从他母亲不在了,这才得了安慰。”MYP 464.3
今日的青年,以及自称为基督徒的,所采取的方针与以撒的作风是何等地悬殊啊!青年人往往觉得恋爱完全是个人所要决定的事,这件事无论是上帝或父母,都不应干预。他们还未成人之先,早就认为自己有选择的能力,而不需要父母的帮助。可是他们只要过几年的婚后生活,就足以显明他们自己的错误来,那时再想防止那悲惨结果往往是太迟了。他们在匆匆选择配偶时所表现的愚妄和任性,在婚后的生活中势必变本加厉,以致婚姻成了苦恼的重轭。许多人就这样断送了今生的幸福和来生的指望。MYP 465.1
所以婚姻的问题最需要加以慎重的考虑,并请教年长富有经验之人的指导。而且在决定终身大事之前,应当以圣经为顾问,并在祷告中求上帝的引领。MYP 465.2
为父母的,决不可在有关儿女将来幸福的事上忽略了自己的责任。 以撒之所以顺服他父亲的意旨,乃是因为素常受了父亲的训练,教他喜爱度顺命的生活。当亚伯拉罕要他儿女尊重父母的权威时,他自己日常的生活证明了这种权威并不是自私或独断的管束,乃是以爱心为基础,并以儿女的利益和幸福为前提的。MYP 465.3
父母应当觉得自己负有责任引导青年人,把爱情寄托在那能作他们合适配偶者的身上。父母应当用自己的教训和榜样,藉着上帝恩典的帮助,从儿女幼年的时候就下手陶冶他们的品格,使他们成为纯洁高尚的青年,并能与其他良善真诚的青年心心相印。因为人总是同声相应,同气相求的。务要在青年人心中及早培养喜爱真理、纯洁和良善的美德,以后他们就自然会与那具有这种特性的人结交了。……MYP 466.1
真爱是一种高尚圣洁的原则,其性质与那由于感情冲动,一遇严格考验就会忽然消灭的爱是完全不同的。青年人在父母的家中要忠于职责,为他们自己成立家室准备。他们务要在父母家中操练克己,表现仁爱,有礼和基督徒的同情。这样,就会在他们心中保持温暖与亲切的爱。凡从这种家庭出来的青年,到自己成家立业的时候,就知道如何增进他所选为终身配偶之人的幸福。于是婚姻就不会是恋爱的坟墓,但成为恋爱的开始了。《先祖与先知》MYP 466.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