留在小教会──开展新学校
许多家庭为了他们儿女教育的缘故,就迁居到本会大学校之所在地,但若是他们留居在原处,就可为主作更大的服务了。他们应向当地教会提倡兴办一个教会小学,以便他们范围内的孩童可得一种通达实际的基督化教育。若他们留居在那较小教会之处,这对于他们的孩童,对于他们自己,以及对上帝的圣工,都会有极大的好处,因为那里是需要他们之帮助的,他们无须搬到那些较大教会所在之处,因为那里并不需要他们,而且那里常有试探,使人在灵性上消沉。CL 23.3
无论何处,若是有几位守安息日的人,父母们就当预备一个地方,合力办理日校(即无宿舍学校、走读学校),使他们的孩童及青年可在那里受教育。他们应当聘请一位基督徒教师,象一个献身的布道士,教育孩童,如此引导他们成为布道士。──给教师的勉言, 173, 174。(1913) CL 23.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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