撒但的抗议
上帝在所托付给人的财产中,有权要求属祂的一份──那就是十分之一。至于人是否要多奉献,则由各人自行决定。但每当人心受圣灵的感动所激励,而立约特别献出一部分钱财时,则该立约的人对于已奉献的一份就再没有权利了。人与人所订立的这一类约言,尚须信守,何况与上帝所订立的岂不更当信守么?人在良心的法庭上所订立的约愿,难道还不如人与人之间所签定的契约具有约束力么?CS 318.1
当神的光异常清楚而有力地照在人的心上时,那习惯成性的自私心便会松手,而有捐助上帝圣工的意向了。但人们切莫以为可以履行自己所订的约言而不遭受撒但的反对。他决不愿看见救赎主能把地上的国度建立起来,所以示意说认捐的数目太大了,可能会使他们的力量受到损失,以致不能购置产业或满足自己家属的愿望。 使徒行述, 74,75CS 318.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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