把产业转让给儿女
我蒙指示,看到一些宣称信道的儿女,会间接地促使那作父亲的,把钱留给他的孩子们,而不在有生之日用在上帝的圣工上。那些人曾影响他们的父亲,把管家职责转给他们,其实,甚少会明白到他们所作的是什么。他们正为自己招来双重的负担:使父亲犹豫不决,以致在处理上帝所赐之钱财上,没有成全祂的旨意,把荣耀归给祂;另外的负担,就是促使自己成为别人钱财的管家,而这些钱财, 本应由父亲放给“兑换银钱的人”,以至主能连本带利收回。CS 331.2
许多父母把手上的财物放入儿女的手中,而犯上了重大的错误,其实他们要为自己善用或误用上帝借给他们的银子负责的。父母或儿女们都不会因财产的这样转移而变得更快乐,只要作父母的多活几年,通常就会因所作的行动而后悔。这样做并没有增加父母对儿女的爱,儿女也不会因父母的慷慨而加增感谢与责任感。此事似乎带有某种咒诅,在儿女方面表露出他们的自私,而在父母方面却使他们忧愁,因他们须要依赖儿女们而感到失望。CS 332.1
父母若能趁着有生之年,教导儿女照顾自己,胜于在死时留下大笔财产给他们。那些主要靠奋勉而自立的孩子们,要比那些依赖父亲家财的儿童,更能适合实际的生活,长大后也会成为更好的男女。那些倚靠自己才智的孩童们,通常重视他们的能力,善用他们的特权,并培植与使用他们的天赋,以完成人生之目的。他们常会发展出勤劳、节俭和具道德价值的品格,这品格是基督化生活的成功基础。那些骄生惯养的孩子们,通常都感觉不到自己对父母有何责任。 证言卷三, 122-123CS 332.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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