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什么誓都不可起。” 马太福音5:34

颁布这禁令的原因也说明如下:我们“不可指着天起誓,因为天是上帝的座位,不可指着地起誓,因为地是祂的脚凳,也不可指着耶路撒冷起誓,因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。又不可指着你的头起誓,因为你不能使一根头发变黑变白了。”MB 66.1

万物都自上帝而来,我们所有的,没有一样不是领受的,尤有进者,我们所有的,没有一样不是借着基督的血为我们买来的。我们所有的每一样东西上都带着十字架的印记,都是以无价之宝的血买来的。因为这血原是上帝的生命,所以我们没有一样东西可视为是属于自己的,有权当作当头,以保证必履行自己的诺言。MB 66.2

犹太人明白第三条诫命禁止人亵渎上帝的圣名,但他们却以为自己可自由起别的誓。起誓在他们中间乃是很平常的事。虽然摩西曾禁止他们起假誓,但他们却有许多巧计,可使自己逃避誓约所应负的责任。他们不怕信口讲说那些实质上等于亵渎的话语,也不怕作假见证,只要以法律上技巧的遁词来掩饰就行了。MB 66.3

耶稣遣责他们的行为,并宣称他们起誓的习俗是违犯了上帝的诫命。虽然如此,但我们的救主却未禁止人作法庭上的宣誓, 那就是郑重地请求上帝见证所讲的全是实话,绝无虚言。耶稣自己在公会面前受审时,也没有拒绝以起誓作证。大祭司对祂说:“我指着永生上帝叫祢起誓,告诉我们,祢是上帝的儿子基督不是。”耶稣回答说:“你说的是。” 马太福音26:63, 64 设若基督已在福山宝训中指责法庭宣誓的行为,那么祂在受审时就必申斥大祭司,因为这样,既可使门徒得益,而且也强调了祂自己的教训。MB 66.4

有很多人不怕欺哄自己的同胞,可是他们业已受教,也已被上帝的灵所感动,明白向他们的创造主说谎确是一件极其可怕的事。他们处在必须起誓的情形之下时,就觉得自己不单在世人面前也在上帝面前作证,并且自己若作伪证,就是向那位洞察人心明悉真情的主作伪证。他们既知道随这一罪行而来的可怖的刑罚,于是这种思想就在他们身上生发了抑制作用。MB 67.1

然而若有什么人能在起誓之下表里如一的作证,那便是基督徒了。他时刻像在上帝面前一样地生活,知道每一意念在那与我们有关系的主眼前,都是赤露敞开的,而且若须依法起誓,他也有权恳求上帝证明他所说的都是实话,绝无虚言。MB 67.2

耶稣接着又奠立了一项使人毋须起誓的原则。祂教人应以确切的真话作为言谈的定律。“你们的话,是就说是,不是就说不是,若再多说,就是出于那恶者。” 马太福音5:37MB 67.3

这几句话遣责了一切近乎亵渎而毫无意义的空谈与咒诅。这几句话也遣责了那流行于社会上及商业界的一切虚伪的恭维,掩饰实情的遁词,谄媚的语句,夸大的言论,以及交易上的虚语等。这几句话也教训我们:凡力图在外表上矫柔造作,或在言语中不表达其内心之真情的人,都不能称为诚实的人。MB 68.1

人若听从基督这几句话,就必能抑止自己而不吐出恶意的猜忌和无情的批评来了,因为在批评他人的行为和动机时,谁能确知自己所讲的都确凿无讹呢?骄傲,忿怒和个人的怨愤,该是如何地常使所发表的意见染上了色彩啊!一瞥,一言,甚或语气的顿挫,都可能与虚伪极有关系。甚至讲述实事的方式,也可能用以表达虚伪的印象。并且若非真话而“再多说,就是出于那恶者。”MB 68.2

基督徒所作的每一件事,都当如阳光一般地光明坦白。真理是属于上帝的,而千变万化的欺骗却是属于撒但的,况且无论何人若在任何事上离弃真理的直线,就是将自己出卖于那恶者的权势之下。然而要说丝毫不苟的实话也确非易事。我们若不明了真相,就无从讲述真情,何况成见,偏见,浅见与误断又往往拦阻我们去正确地了解那与我们有关的事啊!除非我们的思念经常由那身真理的主所导引,我们就不会说出真实的话来。MB 68.3

基督曾借着使徒保罗吩咐我们说:“你们的言语, 要常常带着和气。”“污秽的言语,一句不可出口,只是要随事说造就人的好话,叫听见的人得益处。” 歌罗西书4:6;以弗所书4:29)根据这几节经文,就可以看出基督在山上的宝训乃是遣责一切戏谑、轻浮和淫乱的言谈,这几节经文命令我们说话不但要真诚,也要纯洁。MB 68.4

凡已学基督样式的人,必远避“那暗昧无益的事,不要与人同行。” 以弗所书5:11)他们在言语上,正如在生活上一样,必是纯朴,坦白而真诚的;因为他们正在为将来与那班“口中察不出谎言”的圣徒相交而作准备。 启示录14:5MB 69.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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