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养儿女的权利
为父母者,若能在自己的行为上反照神的形像,使上帝的应许和诫命在儿童心里引起感谢和尊敬,用自己的慈爱、公义、忍耐,对儿童解释上帝的慈爱、公义、忍耐,并且从教训儿童, 敬爱自己、信靠自己、顺从自己、而敬爱、信靠、顺从他在天上的父,这样的父母是何等快乐啊!能把这样的礼物给儿童的,便是给了儿童一种永远长存的财宝,比从古到今的一切财宝更可贵。MH 375.3
上帝每将一个孩子交给母亲抚养,就有一种神圣的责任放在她身上。他对凡做母亲的人说:“我将这儿子,这女儿交给你,你要替我教养他;你要使他有象王宫那样崇高的品格,使他在耶和华的殿中永远发光。”MH 376.1
做母亲的人,往往似乎不觉到自己所做的是一种何等重要的工作,这种工作是很少有人能加以欣赏的。旁人也不知道她的辛苦和挂虑。她一天到晚全是忙着做些零星的小事, 这些琐事都是要她用忍耐的心思,自制的能力,和灵敏机警的手腕,以及克己牺牲的爱心去做的。虽然这样,但她还是没有什么功绩可夸。她不过是把家事料理得整洁有序,使一切不致零乱而已。往往在疲乏烦恼的时候,她还得和声柔气地对孩子们说话,要使他们忙而快乐,并且引他们的小足走在正直的路上。她似乎觉得没有成就什么。然而事情并不是这样。天上的天使,天天看着这辛苦劳碌的母亲,知道她所挑的重担。她的名字也许是无闻于世,但却写在羔羊的生命册上。MH 376.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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