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不要与恶人作对,有人打你的右脸,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。” 马太福音5:39

犹太人因与罗马军兵接触,所以常有争执的事发生。犹大和加利利各地都有军队驻扎。而这些军队的存在更使百姓时常想起自己的国耻。他们听见号筒大声吹响,目睹兵士在罗马国旗之下列队,并向此威权之标识行礼致敬时,心中就深感痛苦。民众与兵士之间的冲突时有所闻,而这样的冲突更激起了民众的仇恨。罗马的官员带着卫兵到处奔走,往往捉住正在田 间耕作的犹太农夫,强迫他们去挑重担上山,或从事别种需要的服役。这原是合乎罗马的法律和习俗的,反抗这样的苛求,只是招致痛骂与虐待而已。因此民众渴望摆脱罗马之轭的心便与日俱增。特别是在那班粗心大胆,胼手胝足(见注)的加利利人当中,反叛的精神格外流行。边境上的迦百农城乃是罗马守军的驻扎地,而正当耶稣在那里施教时,祂的听众因看见一队兵士,就痛心地想起以色列的奇耻大辱。民众迫切地望着基督,希望祂就是那位要来抑制罗马之骄傲的主。[注:胼,音(便);胝,音(知),意思为磨硬的皮肤]MB 69.2

耶稣怀着忧伤的心情,俯视着祂跟前那些仰起的面容。祂看出复仇的意念已将其邪恶的印记铭刻在他们心上,并且知道民众是何等苦心地盼望获得力量去打倒那些压迫他们的人。祂悲哀地嘱咐他们:“不要与恶人作对,有人打你的右脸,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。”MB 70.1

这些话无非是重申旧约的教训而已。这“以眼还眼,以牙还牙”的规例,(利未记24:20)固然是借着摩西而颁布的律法的条款之一,但这只是民事的法令。任何人若为自己报仇,都不能算是无罪的,因为他们业已领受了主的话说:“你不要说,我要以恶报恶。”“不可说,人怎样待我,我也怎样待他。”“你仇敌跌倒,你不要欢喜。” “你的仇敌若饿了,就给他饭吃,若渴了,就给他水喝。” 箴言20:22; 24:29, 17; 25:21MB 70.2

耶稣在世的一生就是表彰这一原则。我们的救主离开了祂的天家,就是为了要将生命的粮带给祂的仇敌。虽然祂从出生一直到死,经常有毁谤和逼迫堆在祂的身上,然而这一切,只是引起祂表露出宽恕的慈爱。祂曾借着先知以赛亚说:“人打我的背,我任他打,人拔我腮颊的胡须,我由他拔,人辱我吐我,我并不掩面。”“祂被欺压,在受苦的时候却不开口,祂象羊羔被牵到宰杀之地,又象羊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,祂也是这样不开口。” 以赛亚书50:6; 53:7 并且从髑髅地的十字架上面,祂为谋害祂之人而作的祈祷,和给予垂死的强盗之大有盼望的信息,仍历各世代而传诵不绝。MB 71.1

天父的临格环护着基督,祂所遭遇的一切,莫不是那无穷慈爱者为要赐福与世人而特准的。这是祂安慰的来源,也是供应我们的。凡被基督之灵浇灌的人,就住在基督里面。那以他为目标的打击,就落在那用自己的临格环护着他的救主身上。任何临到他的事情,都是从基督那里来的。他自己毋须抵抗罪恶,因为基督是他的保障。倘非我们的主所许可,无论甚么事物都不能触及他,而经祂所许可的“万事都互相效力,叫爱上帝的人得益处。”罗马书8:28MB 71.2

“有人想要告你, 要拿你的里衣,连外衣也由他拿去。有人强迫你走一里路,你就同他走二里。” 马太福音5:40,41MB 71.3

耶稣嘱咐祂的门徒:不要违抗那些掌权者的索求,乃要比他们所索求的多作一些。并且他们还当尽可能地履行各样的义务,即使是超越当地法律所规定的也应如此。那藉着摩西而颁布的律法,命令人要亲切地照顾穷人。当穷人以自己的衣服为当头或债务之抵押品时,债主不可进他的家去拿他的当头;必须在街上等他把当头拿出来交给他。而且无论在什么情况之下,这当头必须在日落之前送还给它的原主。参阅申命记24:10-13; 15:7, 8 当基督在世的日子,很少人注意这些仁慈的条款;但耶稣还是教训祂的门徒要遵从法庭的判决,即使所要求的超过摩西律法所认可的也当如此。虽然要求他们衣裳的一部分,他们也该顺从。此外,他们也要归还债主所当得的,如有必要,更当把多于法庭所认可债主收取的交出来。祂说:“有人想要告你,要拿你的里衣,连外衣也由他拿去。”假若差卒强迫你走一里路,你就同他们走二里。MB 72.1

耶稣又说:“有求你的,就给他;有向你借贷的,不可推辞。”从前借着摩西也曾赐下同样的教训:“你的弟兄中若有一个穷人,你不可忍着心,撂着手,不帮补你穷乏的弟兄。 总要向他松开手,照他所缺的借给他,补他的不足。” 申命记15:7, 8 这段经文说明了救主话语所含的意义。基督并未教我们不分皂白地去帮补一切前来求助的人;祂乃是说:你总要“照他所缺乏的借给他;”而这里的“借”乃是“赠予”而非“贷予”的意思;因为我们乃“要借给人,不指望偿还。” 路加福音6:35MB 72.2

“舍己济人等于供养三者:

即自身,饥饿的邻里,与我(指上帝)。”
MB 73.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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