营业上的原则
在上帝的话中,决不容人用刻薄欺压的手段而得富足。《圣经》教训我们在一切营业方面,要设身处地地为别人着想,务求利人而利己。凡想在别人的不幸上求自己的好处,或乘人的软弱不足来占便宜,这种人不但与上帝的主义背道而驰,也是犯了上帝的诫命。MH 187.2
“你不可向寄居的和孤儿,屈枉正直,也不可拿寡妇的衣裳作当头。” 申命记24:17 “你借给邻舍不拘是什么,不可进他家拿他的当头;要站在外面,等那向你借贷的人把当头拿出来,交给你。他若是穷人, 你不可留他的当头过夜。” 申命记24:10-12“你即或拿邻舍的衣服作当头,必在日落以先归还他;因他只有这一件当盖头;……若是没有,他拿什么睡觉呢?他哀求我,我就应允,因为我是有恩惠的。” 出埃及记22:26-27 “你若卖什么给邻舍,或是从邻舍的手中买什么,彼此不可亏负。” 利未记25:14MH 187.3
“你们施行审判,不可行不义;在尺、秤、升、斗上,也是如此。” 利未记19:35 “你囊中不可有一大一小,两样的法码,你家里不可有一大一小,两样的升斗。” 申命记25:13-14 “要用公道天平,公道法码,公道升斗,公道秤。” 利未记19:36MH 188.1
“有求你的,就给他;有向你借贷的,不可推辞。” 马太福音5:42 “恶人借贷而不偿还;义人却恩待人,并且施舍。” 诗篇37:21MH 188.2
“求你献谋略,行公平,使你的影子在午间如黑夜;隐藏被赶散的人;不可显露逃民。”“求你容我这被赶散的人和你同居;……脱离灭命者的面。” 以赛亚书16:3-4MH 188.3
上帝为以色列人所计划的生活状况,本是要人人效法的。要是我们实行了这些原则,那么今日世界上的一切情形将如何不同啊!MH 188.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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